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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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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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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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将于4月1日实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倡导全社会保护水资源,守护母亲河,中卫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了“携手保护母亲河 共建生态示范市”主题活动。
3月22日上午,在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军的带领下,两级检察机关与同级水务、水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分别在中卫市红太阳广场、中宁县富康广场、海原县人民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呈现检察机关在保护水资源和守护母亲河方面工作举措和成效的展板以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现场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规定、水资源保护等相关知识和检察机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并倡议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公益保护中。此次活动,共悬挂21条宣传标语,展示16块展板,发放2500余份宣传资料,现场接待30余名群众咨询,取得了预期效果。
下午,两级检察机关又联合同级河长办、水务局等部门开展巡河活动,并对开展黄河干流宁夏段取水工程专项整治及“自备井”取用水问题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中宁县检察院还联合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水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同堂培训。
此次活动,是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水资源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工作机制的具体举措,不仅有效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而且提高了群众爱水、节水、护水意识,增强了社会各界保护母亲河的主体责任感。
下一步,中卫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增强保护母亲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强化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以更新理念,更实举措,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